乡村研究数据库 >
村级组织和村民负担
村级组织和村民负担
报告字数:15477字
报告页数:25页
摘要:村级组织是中国农村基层组织中的最低一层。永昌县的村级组织包括党的基层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经济组织、村群众团体组织和一些民间组织。永昌县的村党支部建立在每个行政村。村党支部在村级各组织中处于领导地位。村党支部是开展村级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它负有领导村委会、经济联合社、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等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的责任。村党支部的这种领导角色自1949年以来一直得到认可。80年代初,随着包产到户责任制的实行,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一度曾受到怀疑,在永昌农村出现了“包产到了户,各种各的地,各致各的富,再不需要党支部”的错误认识。1989年下半年以后,县委通过对党员进行冬训,搞民主评议,对党员在政治表现和参加经济活动等方面实行目标管理,使党组织自身得到加强,党支部在村级各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重新得到确立。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村级组织和村干部
- 一、村级组织机构
- 二、村干部的年龄和文化结构
- 三、村干部的工作与报酬
- 第二节 村级组织职能与决策方式
- 一、村级“六大班子”的规定职能
- 二、村级“六大班子”的决策方式
- 第三节 村级经济组织与经营活动
- 一、村经济联合社和经济合作社
- 二、村合作基金会
- 三、村救灾扶贫促进会
- 第四节 村民的经济负担
- 一、显型负担
- 二、隐型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