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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政府公共决策体制改革与透明度原则取向
简论政府公共决策体制改革与透明度原则取向
报告字数:8777字
报告页数:11页
摘要:民主政治的发展与政治文明的建设,意味着我国的政治与行政体制的改革要继续往前推进。这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政府公共决策制度改革与透明度原则的关系。政府决策就要符合国际通行的规范和要求,其中,透明度原则既是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原则能否实现的重要保障,也是可预测原则能否贯彻的重要前提。它可以改善各成员方贸易政策的透明度,提高贸易政策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避免或减少各成员方之间贸易摩擦的发生,通过为各成员方设置公开贸易法律制度的义务,促使各成员方认真遵守多边贸易体制的各项规则,自觉履行承诺,从而防止和消除由于不公开所造成的贸易歧视以及由此给国际自由贸易制造的障碍,确保国际贸易在公开、公平、公正、自由竞争的环境下进行。
文章目录
- 一 透明度原则对政府决策提出的要求
- 1.要求政府公布与贸易相关的决策,对政府决策的权威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2.政府决策的出台应当遵循合法的程序,经过公众辩论和立法机构批准
- 3.政府决策要建立起完整的决策通报制度,并且设立信息咨询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 4.政府决策对外公开时应当界定其标准,合理运用透明度的例外原则
- 二 透明度原则下我国政府决策行为的不适应分析
- 1.我国政府决策的权威性与稳定性不足,难以通过透明度政策审议机制的审议要求
- 2.政府决策过程的公开程度和公众参与程度还不符合透明度原则的要求
- 3.透明度原则要求政府决策由管理的机制转向服务的机制还没有实现
- 4.透明度原则下政府决策的回应性与社会互动性不足
- 三 我国政府决策行为如何适应透明度原则要求
- 1.加强政府决策的规约、公告、咨询机制建设,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 2.加速完善透明度原则要求政府决策具有公正性、权威性与稳定性
- 3.建立政府决策的回应机制,增强政府决策行为的透明度,推动政府决策的社会互动
- 4.建立健全适应透明度原则需要的政府决策法律、法规,推进政府决策的社会服务职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