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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权”转移下的空间金融化
“发展权”转移下的空间金融化
报告字数:10543字
报告页数:13页
摘要:发展权转移是一种非货币补偿或者非货币诱因的规划工具,最早产生在美国,目的是解决城市历史建筑的保护问题,即透过市场的方式进行历史遗产的保存治理。台湾则在财源缺乏的情况下,将TDR运用于公共设施用地的取得上,并在2006年之后开始采用容积奖励的办法大力推动城市更新。台湾采用发展权移转和容积奖励作为都市规划系统的杠杆,以促进房地产投资和解决累积的城市问题,TDR也是台湾非常重要的历史保存手段。自1997年建制以来,TDR在台湾一直扩张,乃至于2013年之后各市设定容积银行,如大台中市整个行政范围内就建立了容积银行,而且扩大使用TDR。TDR慢慢变成不只是一种非货币补偿,而是变成地方政府新的财政手段。
文章目录
- 引言
- 1.TDR(发展权转移)的含义
- 2.台湾TDR的治理进程
- 3.容移地:衍生的金融资产
- 4.郝龙斌市府的“台北版都更(2006-2014)”
- 5.台湾都更体制的特点
- 6.台湾都更体制执行结果
- 7.容积移转与容积奖励的浮滥
- 8.社区冲突:文林苑
- 9.都更制度下历史建筑文化资产的投机:文萌楼案例
- 10.容积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