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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经验与启示
深圳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经验与启示
报告字数:8631字
报告页数:11页
摘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深圳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具有坚实的基础,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在今后要加强“大调解”工作保障和激励机制建设、工作责任机制建设、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导向机制建设、适应“大调解”工作需要的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快人民调解地方立法工作。
文章目录
- 一 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 1.有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及新式社会关系的形成
- 2.有利于实现情、理、法的平衡
- 3.有利于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并合理分配纠纷解决资源。
- 二 深圳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情况
- (一)近年来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职能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 (二)经过几年摸索,深圳市“大调解”工作架构已经初步确立
- (三)各相关部门立足自身职能,采取有力措施,极大地推动了“大调解”体系的建设工作
- 三 深圳市“大调解”工作的启示
- 1.必须更新理念,从社会治理的层面,结合社会转型的背景开展“大调解”工作
- 2.必须坚持各种纠纷解决形式的独立性,同时确保衔接工作的有效性
- 3.必须把“大调解”工作纳入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
- 四 继续加强深圳市“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建议
- 1.加强“大调解”工作保障和激励机制建设
- 2.加强“大调解”工作责任机制建设
- 3.加强“大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 4.加强适应“大调解”工作需要的调解员队伍建设
- 5.加强“大调解”工作的导向机制建设
- 6.加快人民调解地方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