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耦合权利义务说:婚内强奸立论的理论原点
耦合权利义务说:婚内强奸立论的理论原点
报告字数:8533字
报告页数:11页
摘要:婚内强奸的特殊性和隐蔽性决定了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婚内究竟有无强奸——司法实践裁决不一,立法规定模糊不明,人民认识众说纷纭。其理论主要有婚内强奸“他罪说”、“两罪说”、“肯定说”。尤其是“肯定说”的诞生,体现在社会法治思想的进化过程中,对妇女不可侵犯的性权利保护的价值取向。“耦合权利义务说”成为婚内强奸立论的新原点,本文对该理论的基本理念、相关概念进行理性分析。基于此,提出了婚内强奸犯罪化的立法变动建议。
文章目录
- 一 婚内强奸的理论聚讼
- 1.丈夫豁免权
- 2.婚内强奸的危害性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之程度
- 3.如果将婚内强奸作犯罪论,则在司法实践中取证难、缺乏可操作性
- 4.如果将婚内强奸作犯罪论,则易使妻子动辄以此“要挟”,从而使得丈夫处于性的恐慌状态
- 5.“强奸”一词中的“奸”是贬义,在合法的夫妻性关系中不存在“奸”
- 1.时间肯定说
- 2.情节肯定说
- 二 耦合权利义务说:婚内强奸立论新原点
- 1.“耦合权利义务说”的基本理念
- 2.“耦合权利义务说”对性违约的理性分析
- 3.“耦合权利义务说”对性暴力的理性思考
- 三 婚内强奸犯罪化的立法变动建议
- 1.对婚姻法的立法变动:规定夫妻同居义务及违反同居义务之法律后果
- 2.对刑法的立法变动:规定婚内强奸告诉乃论
- 3.对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变动: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中增加精神损害赔偿
- 4.在婚内强奸司法救济制度内引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