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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交通会社
摘要:舍名取实 本书第二章在叙述满铁华北事务局时已经说到,事变后满铁派2万余名社员和5000余车辆,占领了华北5000余公里铁路,并与日本铁道部队一起,在进行大规模的军运同时,也逐步地开始从事一般的铁路运营;运营是由满铁华北事务局掌控进行的。而所谓一般铁路交通运营,也是在“不影响军事运输的范围内”实施的,并从满铁的华北铁路经营的后续发展来看,它是过渡性的。本书第二章还谈到,1937年12月16日的日本内阁第三委员会敲定的《华北经济开发方针》和12月24日日本内阁接着推出的《支那事变处理要纲》都已明确规定,另设一“国策会社”;并且内阁《要纲》所附“谅解事项”中还表示,不同意交通、通信业“满华由一个会社统一经营”。这就是说,满铁不但不能垄断华北经济的全部,即使是铁路交通也不能由满铁统一经营,尽管事实上它正在经营着华北铁路交通。
文章目录
- (一)关于华北交通会社的事业经营范围规定为:
- 1.铁道事业
- 2.汽车运输事业
- 3.国内水运事业
- 4.附带事业
- (二)会社首脑问题
- (三)处理铁路借款问题
- (四)伪临时政府监督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