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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恳商:从源头上实现劳资和谐的新机制——来自深圳市新安街道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姚文胜 翟玉娟 冯力 赖惠强 刘晓曦 陈刚

所属图书:深圳劳动关系发展报告(2010)

图书作者:汤庭芬 秦晓南 刘秦

出版时间:2010年05月

报告字数:12464字 报告页数:15页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用工主体多元化,劳动关系日益多样化、动态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现行劳动关系调整处理模式存在的固有缺陷,迫切需要一种行之有效的新模式来应对这一困难和挑战。深圳市新安街道从瑞德公司发掘归纳出劳资恳商机制,通过在企业内部构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深层次矛盾,把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企业健康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及减少行政成本有机统一起来,促进劳动关系双方的和谐共处。目前此机制在30多家500多人企业实行,并取得十分明显的效果。
文章目录
  • 一 现行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模式存在的不足
  •         (一)以政府包办为主
  •         (二)现行模式属于“事后介入”模式
  •         (三)集体谈判被证明为不符合我国国情
  •         (四)工会和劳动部门在和谐劳资关系构建中地位尴尬。就工会而言,《劳动法》第八十条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 二 构建从源头上预防劳资矛盾发生的新模式——劳资恳商机制
  •         (一)劳资恳商机制的内容
  •         (二)劳资恳商机制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 三 劳资恳商机制的先进意义
  •         (一)劳资恳商机制的实际效果
  •         (二)劳资恳商机制的价值理性
  • 四 完善“1+3”劳资恳商机制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         (一)政府在协商机制建设中发挥什么作用、如何发挥作用
  •         (二)如何发挥企业和员工双方在恳商机制中的主体角色
  •         (三)协商机制以什么样的方式运作才能取得最佳效果
  •         (四)恳商结果如何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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