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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三位农民工讨薪一年:见识艰难,见证进步

作者:程漱兰

程漱兰##张晓山 赵江涛 钱良举

所属图书:全球化与新农村建设

图书作者:张晓山 赵江涛 钱良举

出版时间:2007年05月

报告字数:16404字 报告页数:21页
摘要:笔者首先分十个步骤详细介绍了自己亲身参与的一次农民工讨薪案件的曲折历程,进而分享了她在这些过程中的收获和感悟:一、没有具体明确严密的配套法律法规,《劳动法》无法落实;二、没有具体明确严密的配套法律法规,《劳动法》无法落实;三、农民工打劳动官司,除非法律援助,要“止损”只能自行维权;四、共产党员们主导的国有企业的劳动争议———多余的官司和多余的耗费。
文章目录
  • (一)300元罚款激出的11万元劳动官司
  • (二)劳资双方缺乏互信,无法“私了”
  • (三)请不起律师代理,花1000元请了个法律工作者
  • (四)公司数度报警仍轰不走“讨公道”的员工,员工报警方得以进入工作场所
  • (五)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副主任、北京市劳动仲裁员为资方代理;区劳动仲裁开庭将劳方证人和旁听者拒之门外,裁决公司向刘祥林补发2004年11~12月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437.50元;扣除被裁决承担300元仲裁费的一半和法律工作者的代理费,刘祥林历时5月,亏空45.83元
  • (六)“你们能够打赢官司,母猪也能上树”,“走完所有法律程序再‘体制外’维权不迟”
  • (七)一审法院判决公司补发刘祥林三人两年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补偿金,以及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基本生活费、拖欠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合计115863.79元——原本留作“厕纸”的维修单成了关键证据之一
  • (八)戏剧性的讨薪者“被讨薪”风波
  • (九)二审法院公开审理并维持原判
  • (十)“官司打赢了,钱要回来了!”——在申请强制执行后,《检察日报》用一版半篇幅报道此事,次日公司即主动将支票交付法院
  • 感悟一:没有具体明确严密的配套法律法规,《劳动法》无法落实
  • 感悟二:没有忠实于《劳动法》和忠实于劳工的劳动部门,任何法律条文都可以面目全非
  • 感悟三:农民工打劳动官司,除非法律援助,要“止损”只能自行维权
  • 感悟四:共产党员们主导的国有企业的劳动争议——多余的官司和多余的耗费
  • 附录 《中国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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