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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产权制度
集体林权产权制度
报告字数:24229字
报告页数:34页
摘要:我国林权的产权体系结构由物权和债权两大类权利组成。在现有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搁置集体所有权性质争议,明晰集体经济组织地位,赋予集体林权完整的权能,规范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等思路。本文从理论探讨和广东省实践分析两个角度,解释了广东现象的原因,进而提出了“均股、均利”的集体山林经营方式更适合广东省的观点。再在综合考虑我国国情、司法实践等情况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应当采取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
文章目录
- 4.1 集体林权产权体系构成
- 4.1.1 所有权
- 4.1.2 用益物权
- 4.1.3 担保物权
- 4.1.4 债权
- 4.2 集体林权产权制度的缺陷及完善措施
- 4.2.1 集体林权产权制度存在的缺陷
- 4.2.2 集体林权产权制度的完善
- 4.3 集体林权经营体制选择
- 4.3.1 理论争议
- 4.3.2 理性选择
- 4.3.3 案例分析:来自广东省的实践
- 4.4 集体林权流转的物权变动模式选择
- 4.4.1 我国物权变动的制度考察
- 4.4.2 我国的合理选择
- 4.5 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