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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婚姻文化的变革(1949~1966)
新中国婚姻文化的变革(1949~1966)
报告字数:26883字
报告页数:29页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制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一法律促使人们的婚姻观念、婚姻礼俗、婚姻生活都有了新的改变。首先人们建立了新的婚姻观、择偶观,以及离婚自由观、再婚观,政府对《婚姻法》的宣传和人们对自身事业发展的关注也使得晚婚观念逐渐形成。其次,婚姻的择偶方式、缔结方式、婚礼仪式都随之改变。此外,新式的婚姻生活方式,如崇尚自由的婚姻生活、晚婚、离婚、再婚等现象也随之出现。这种婚姻文化的改变,既有阶段性特征,也有历史性特征。
文章目录
- 一 婚姻观念的变化
- (一)婚姻自由观
- (二)择偶观
- (三)晚婚观
- (四)自由离婚观
- (五)再婚观
- (六)军婚观
- 二 婚姻礼俗的变革
- (一)择偶方式的改变
- (二)婚姻登记——新中国的婚姻缔结方式
- (三)倡导节俭朴素的婚礼仪式
- 三 新式婚姻生活及其局限
- (一)崇尚自由的婚姻生活
- (二)晚婚之风的形成
- (三)离婚现象
- (四)再婚问题
- 四 婚姻文化嬗变的特征及其历史分析
- (一)阶段性特征
- (二)历史性特征
- (三)人民公社化对婚姻文化演变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