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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女性的社会角色和女性性别形象(1949~1966)
新中国女性的社会角色和女性性别形象(1949~1966)
报告字数:61188字
报告页数:78页
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以立法形式体现出男女平等思想和原则,为后来的妇女解放及性别平等提供了意识形态合法性。妇女从传统的家庭私人领域、家长制父权制度中被解放出来,进入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这一改变使得妇女的经济、政治地位均有提高,男女平等的意识逐渐被社会认可。但快节奏的社会生产活动为女性带来巨大的角色压力,妇女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面临着就业性别歧视、同工不同酬等多种问题。在此期间,“女劳动模范”和“英雄母亲”形象多出现在多种宣传渠道当中,呈现出“又专又红”的特点,妇女外貌服饰由多元形象走向单一。
文章目录
- 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男女平等观
- (一)性别差异与性别平等
- (二)性别平等的立法及实践
- 二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女性社会角色
- (一)妇女参与社会经济生活
- (二)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
- (三)妇女参与公众生活的特点及影响
- 三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女性性别形象
- (一)女性性别形象类型
- (二)女性性别形象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