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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再生性犯罪的社会逻辑
农民工再生性犯罪的社会逻辑
报告字数:20288字
报告页数:27页
摘要:本研究经调查发现法院在审理农民工犯罪案件过程中,由于执行严打和从重从快等标准而导致其形成了重惩罚、轻改造、重收监、轻回归社会的刑事审判观念,相对忽视教育与社会回归,由此把一部分犯罪情节较轻且偶犯的农民工收监;被收监的这部分农民工又面临犯罪经历、犯罪技能、社会观念等方面交叉感染,从而导致罪恶感消失、愧疚意识瓦解并且强化了犯罪技能等,形成狱群同化,出狱后往往再次走向犯罪;提倡对偶犯农民工进行社区矫正处罚又存在居住不稳定、社区难接受、社会支持不足等障碍:这些因素共同导致农民工再犯罪率升高。基于社会管理和源头治理的理念,应当在偶犯中推广社区矫正处罚,着重从农民工的经济条件等因素出发落实“企业+社区”的社区矫正模式。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农民工犯罪问题的现状与理论回顾
- 第二节 农民工再生性犯罪的研究思路
- 第三节 法院的审判理念
- 第四节 监狱群体的“交叉感染”
- 第五节 社区矫正的制度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