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农民合作:“三位一体”及其依据
农民合作:“三位一体”及其依据
报告字数:11278字
报告页数:11页
摘要:“三位一体”农民合作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内容,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最终实现统分结合的战略抉择,是使农业和农村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道路,它既是农村体制改革应该确立的战略目标,也是一条可以走通的战略路径。本文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理论探索、农村市场化的限度、农业合作的理论逻辑以及现实条件下的可行路径等方面对此加以论证。
文章目录
- 一 “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理论构想
- (一)“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制度内涵
- (二)“三位一体”农民合作是意义深远的战略构想
- 二 当前“三位一体”农民合作发展的总体态势
- 三 “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的现实和理论根据
- (一)现实依据:“统”“分”结合未能实现
- (二)理论依据:农村市场化的应有限度和农户综合合作
- 四 推动形成三类合作组织一体化的战略大格局
- (一)赋予法律合法性或政策合法性
- (二)推动供销合作社转型和融入
- (三)发展农村新型合作金融成为生力军
- 五 以乡镇为支点,发展三种合作功能集于一身的基层合作组织
- 六 运用立法、行政和社会力量,预设三级合作体系一体化的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