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专职委员比例的调研报告
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专职委员比例的调研报告
报告字数:6204字
报告页数:9页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其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一直以来实行的是兼职制,这是由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决定的。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从全国人大到省级、市级人大相继开展了增加常委会“专职委员”的实践。委员专职化使委员不再受兼职时烦琐的事务、职务困扰,全身心地投入人大工作中,使其有更多的时间深入基层,联系选民,了解群众意愿,更好地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本文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增加专职委员比例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借鉴外省市的有关经验,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文章目录
- 一 增加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的政策法律依据
- (一)“专职委员”的概念
- (二)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专职委员的政策法律依据
- 二 增加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的实践探索
- 三 河北省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专职委员的必要性
- 四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缺少专职委员面临的困境
- (一)不利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开展
- (二)不利于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推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
- 五 河北省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专职委员工作的建议
- (一)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的要求
- (二)制定专职委员的产生方法
- (三)选配好常委会委员,增加专职委员的比例
- (四)统筹干部流动机制,使专职委员“能进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