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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加快县、乡(镇)基层发展——从源头解消社会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
“以人为本”加快县、乡(镇)基层发展——从源头解消社会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
报告字数:24399字
报告页数:28页
摘要:为了做到“以人为本”,加快县、乡(镇)基层发展,从源头解消社会群体性事件,本章从四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本章所提对策建议,涉及顶层设计和国家层面立法,这是前述第六章《提高基层政府应对社会群体性事件综合能力的对策研究》所不能解决的。例如,本章第二节《“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基层政府应对与解消社会群体性事件提供制度保障》,第三节《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和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中农民财产权的实现方式》,第四节《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和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中征地程序的规范》,都需要通过国家立法,制定政策,进行顶层设计。因此,本章《“以人为本”加快县、乡(镇)基层发展——从源头解消社会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虽然与前边第六章《提高基层政府应对社会群体性事件综合能力的对策研究》同属对策研究,却需要独立作为一章,进行论述。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促进县、乡(镇)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理念:“以人为本”
- 一 为基层政府应对社会群体性事件综合能力研究追加人本要素之哲学思考
- 二 科学发展观的人文实质
- 第二节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 一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农民财产权的确立将极大地促进基层社会和谐发展
- 二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有利于基层政府有效应对和解消社会群体性事件
- 三 农民财产权的确立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解消群体性事件
- 第三节 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和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中农民财产权的实现方式
- 一 严格控制征地范围
- 二 等价补偿:征地制度进一步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方向
- 第四节 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和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中征地程序的规范
- 一 及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法》
- 二 关于“规范征地”的程序建议
- 三 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 四 尊重被征地农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