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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慈善法制建设的新进展对中国慈善立法的启示
国际慈善法制建设的新进展对中国慈善立法的启示
报告字数:8484字
报告页数:9页
摘要:慈善事业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国通过慈善立法保护和规范慈善事业的发展。中国作为现代慈善事业新兴国家,急需建立本国的慈善法。从国外慈善立法中借鉴经验,吸取精华,有助于提高中国慈善立法的科学水平。本文通过对英国、中国香港、俄罗斯、乌克兰和亚美尼亚慈善法的比较研究,发现国际慈善立法具有四个明显的新进展,即对慈善的定义明确清晰,政府对慈善事业给予越来越多的保护和支持,注重对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的监督,对国际慈善活动的关注增多。研究认为,中国慈善立法应该对慈善的定义作出标准化的界定,应该规定国家对慈善事业的鼓励、补助和保护政策,规定公众和慈善组织的权利,规范慈善组织的财务运作,规定慈善组织不能参与政治活动。
文章目录
- 一 中国慈善立法的背景分析
- (一)慈善行业获得较快发展,但仍存在较多问题
- (二)国家慈善立法已经进行了较长时期的准备
- (三)地方慈善立法的实践为国家慈善立法进行了有益探索
- 二 国际慈善法制建设的新进展
- (一)对慈善的定义趋向明确
- (二)政府对慈善事业给予越来越多的保护和支持
- (三)注重对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的监督
- (四)对国际慈善活动的关注增多
- 三 国际慈善法制建设对中国慈善立法的启示
- (一)慈善事业的概念与定位
- (二)对慈善的国家保证
- (三)规定公众和慈善组织的权利
- (四)对慈善组织财务运作的规范
- (五)正确处理慈善组织与政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