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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制度下少数民族乡村精英的心态与行为分析——以湖北西部土家族地区农村为例
村民自治制度下少数民族乡村精英的心态与行为分析——以湖北西部土家族地区农村为例
报告字数:8257字
报告页数:12页
摘要:乡村精英历来是我国乡村社会治理中所依靠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群体,尤其是实行村民自治以来,乡村精英非常活跃,不仅为乡村地方政府所重视,而且也为学术界所关注。对于什么是乡村精英、乡村精英与村庄的性质等问题,国内学术界已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有关的研究成果多源自汉族农村,对少数民族农村的研究则鲜有涉及。笔者自1996年至2003年8月,先后率课题组在湖北西南部长阳、五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来凤、宣恩、鹤峰、咸丰、利川、巴东、恩施等县市的10多个乡镇中就乡村社会组织与村民自治问题进行了数次实地调查。该区域是重峦叠嶂、沟壑纵横的复合山区,民间惯称“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与村庄”,生活有汉、土家、苗、侗等20多个民族或族群,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46.9%,土家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39.3%,是较典型的少数民族山区农村。笔者现将自己的调查材料结合他人的研究成果,对目前少数民族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下乡村精英的状况、心态、行为方式及他们与国家力量之间的互动关系做一个分析。
文章目录
- 一 学界关于乡村精英类型的讨论
- 二 治理精英的心态及行为方式
- 三 非治理精英的心态和行为方式
- 四 国家力量的调控与乡村精英的活动空间
-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