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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山村村民自治的民间基础分析——对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8个村庄问卷调查结果的解读和阐释
少数民族山村村民自治的民间基础分析——对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8个村庄问卷调查结果的解读和阐释
报告字数:10045字
报告页数:14页
摘要:自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到2002年1月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西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除港、澳、台地区外,村民自治制度在全国各地农村已全面实施。对于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效果,学术界的看法并不一致。境外学者多认为这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或是中国朝着新型政府迈进的重大步骤。国内学者对村民自治和村民直接选举村干部普遍持肯定和赞扬的态度,认为村民选举和自治是史无前例的、革命性的变革,将在农村造成深远、积极的影响。少数学者则认为村民自治因其后果还难以预料,尚不能说是中国政治民主的起点。还有人认为村级选举不一定是民主的选举,许多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并不是合格的领导,选举导致的农村“两委”关系紧张与村委会成员领导能力的缺乏破坏了村级领导的核心,导致了国家政策实行时不必要的延误和迟缓。11603063笔者以为,学者们的看法固然重要,但村民自治制度的主体——乡村村民对该制度的看法和感受更为重要,因为他们是决定该项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实施效果好坏及实施时间长短的关键因素,是我国乡村社会政治的民间基础。可惜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见,针对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农村的则更少。笔者于2002年7月与3位同事率40余名学生在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的后村、永村、渡村、何村、刘村、白村、冲村、石村等8个村庄就村民自治和村民选举问题进行了挨户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281份,由调查员核实后编码,再输入计算机中Foxpro6.0数据库,利用SPSS/PC+10.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分析类型为单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现就其结果结合以往研究,对少数民族山村村民自治的民间基础做一个分析。
文章目录
- 一 调查地和受访者的基本概况
- 二 村民对村民自治和村民选举的认识
- 三 村民的村治参与行为
-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