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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务:特色化与项目化
提供服务:特色化与项目化
报告字数:21737字
报告页数:28页
摘要:深圳市民政部门为了规范社区服务中心的运营与服务,制定了《深圳市社区服务中心运营与评估标准》(深民函〔2013〕121号),对全市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服务群体、服务领域、服务指标等进行规定,与此同时,要求各中心根据不同的社区类型设计特色项目,提供服务。社工们在运营社区服务中心的初期,往往被成百上千的服务指标压得喘不过气来。如何跳出服务指标,形成带有本社区特色的服务项目?如何在完成标准化规定的基础上形成本社区的差异化服务?这是本章要讨论的问题。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社区服务中心运营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 一 2013年《标准》关于服务的基本要求
- 二 2013年《标准》关于特色服务的要求
- 三 2013年《标准》关于“项目”运作的基本要求
- 第二节 如何理解服务的特色化与项目化
- 一 社区服务中心的特色化服务
- 二 社区服务中心的项目化服务
- 三 特色化服务与项目化服务的关系
- 四 服务特色化与项目化的现实困境
- 第三节 社区服务中心“特色化”基础上的“项目化”运营路径分析
- 一 第一阶段:形成本中心本社区的特色项目
- 二 第二阶段:形成本机构的特色项目
- 第四节 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成果
- 第五节 对促进特色化与项目化服务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