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权利表达与社区代理权的变化
权利表达与社区代理权的变化
报告字数:16707字
报告页数:27页
摘要:业主维权是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的热点问题,已成为中国城市社区居民权利等的生长点,体现了日常生活中的政治(孟伟,2007)。居住是人们的生存基础和生活内容,是最大的政治(郭于华、沈原,2012),而这往往涉及法律等相关议题(陈鹏,2010;刘子曦,2010)。业委会及社区中的物业运作被视为市民社会产生的重要渠道(夏建中,2003;张静,2001;张磊、刘丽敏,2005),其中较为重要的判断依据是法律文本中的民主性、自治性条款,因此,业委会合法占有社区代理权。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起因:社区代理权
- 第二节 以政策规定为资源的权利表达
- 一 对省市之间法规的运用:与物业公司的讼争
- 二 讲道理和取证:从物业公司转向物价局
- 三 线索的延展:从物价局到业委会
- 四 权利表达的转变:从消费权转向社区代理权
- 第三节 消极回应与安抚型治理
- 一 遵循程序、政策的处理规则
- 二 消极回应的策略
- 三 安抚型治理的策略
- 第四节 社区权利表达与社区治理的变迁
- 一 社区代理权的故事梳理
- 二 社区治理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