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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角色义务对冲突后亲子关系恢复之影响
子女角色义务对冲突后亲子关系恢复之影响
报告字数:21330字
报告页数:24页
摘要:华人社会为“义务本位”社会,个人依其名分执行角色义务是华人社会最重要的人际道德准则。本研究以“角色义务”观点,探讨子女角色义务的内涵以及子女执行或违反不同角色义务的冲突事件对冲突后亲子关系的影响。首先,研究一以问卷调查203名大学生,显示大学生可以将子女的行为根据不同义务类型进行归类。为人子女:(1)一定要做到的“强制积极义务”为奉养照护、感恩父母等;(2)最好要做到的“非强制积极义务”是沟通、耐心等;(3)一定不可做的“强制消极义务”是贬低、暴力对待父母等;(4)最好不要做的“非强制义务”是敷衍、态度不佳等行为。其次,研究二以情境故事法探究亲子间的实虚性和谐关系与角色义务冲突事件对冲突后关系复原时间点的影响。在221份有效问卷中我们发现:(1)对于“实性关系”的亲子,子女因“执行积极义务”在一周后关系可能比原先还要好;子女“违反非强制义务”引起冲突一个月后,关系恢复得和原来差不多;若子女“违反强制义务”引起冲突后,一年后关系才和原来差不多。(2)对于“虚性关系”的亲子,子女若“执行积极义务”一周后关系和原来差不多;子女“违反非强制义务”一年后,关系才和原来差不多;若“违反强制义务”引起冲突,一年后关系不但不会和原来一样,甚至比原来差。
文章目录
- 一 引言
- (一)角色义务为华人首要人际道德
- (二)子女的角色义务
- (三)子女角色义务相关研究
- (四)华人子女角色义务的分类架构
- 二 前导研究:子女角色义务之内涵
- 三 研究一:子女角色义务类型之具体内涵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结果
- 四 研究二:角色义务影响冲突后关系复原
- (一)研究二方法
- (二)研究二结果
- 五 综合讨论
- (一)角色义务分类架构之建构与测量
- (二)角色义务对亲子冲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