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初期农村合作社发展:江浙先行、各地效仿
初期农村合作社发展:江浙先行、各地效仿
报告字数:32758字
报告页数:44页
摘要:如上所述,南京国民政府对华北农村的合作运动实验表示了极大的兴趣和关注,并将其作为国家建设的重要政策提上了议事日程,最初在江浙地区展开实施,其他地区“争相效仿”,各地合作事业均有快速发展,却同时出现层出不穷的问题。直到1935年,国民政府从合作立法和合作行政等多方面加以全面规范,开始了抗战前我国合作社事业较为短暂的规范发展时期。本章首先从国民党中央和各级政府层面,就国民政府农村合作政策从出台到实施的过程做一个简要描述;其次分两节详细考察江浙、华北各省、江淮灾区、鄂豫皖赣“剿匪”区等初期农村合作社发展情况;最后归纳总结了初期农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至于国民政府如何规范及规范后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情况,作为本研究报告的重点,拟用专章讨论以揭示其要,故未安排在本章讨论之范围。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江苏、浙江农村合作事业(1928~1935年)
- 一 江苏省合作事业演进概况
- 二 浙江省农村合作事业概略
- 第二节 其他省份农村合作社发展概况(1929~1935年)
- 一 江淮水患与湘鄂皖赣“农赈”
- 二 “剿匪区”和华北战区“善后农赈”
- 三 华北地区的农村合作运动
- 第三节 初期农村合作社发展及其主要问题
- 一 江浙农村合作社之发展
- 二 农村合作社发展之比较:以江苏与河北为代表
- 三 农村合作社发展初期中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