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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物权与林农权益保护

作者:周珂 侯佳儒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

周珂 侯佳儒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

所属图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国际比较研究

图书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

出版时间:2009年07月

报告字数:10813字 报告页数:15页
摘要:我国《物权法》的实施与林权改革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在集体林产权改革过程中,要关注对林农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林农问题应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优先行动领域。保护林农合法权益,是现行产权改革制度规则下必要的政策倾斜。林业产权改革启动的基本动因就是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产权是林业管理的关键,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关注对作为弱势群体的林农利益维护,这既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有序,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社会公正理念的必然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关注对林农权益的保护,要关注对林农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的保护,关注对林农“未来”利益的维护。
文章目录
  • 一 林农权益的特殊意义
  •         (一)集体林产权改革的必然要求
  •         (二)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         (三)社会正义、法治文明的重要体现
  • 二 林农权益保护的制度障碍
  •         (一)产权约束规则形式的政策化
  •         (二)产权主体不清晰与经营行政化
  •         (三)产权权能设置不合理
  •         (四)产权交易不规范
  •         (五)集体林产权缺乏有效安全保障
  • 三 完善集体林产权制度是保护林农合法权益的关键
  •         (一)物权法与集体林权
  •         (二)完善集体林产权体系,推进集体林产权流转
  •         (三)健全和完善国家占用、征用林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