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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保护令的理论问题
民事保护令的理论问题
报告字数:15137字
报告页数:22页
摘要:在民事诉讼法修改和反家庭暴力法制定过程中,借鉴域外40多年民事保护令的立法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2009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推行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试点的成功尝试,将民事保护令入法,作为克减和根治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人身安全的法律装置,可以提升司法干预家庭暴力的力度,强化民事司法保护人权的功能。
文章目录
- 一 民事保护令入法的必要性
- (一)民事保护令的缺失与家庭暴力发生的相关性
- (二)民事保护令的缺失造成受暴妇女的“囚徒困境”
- (三)我国反家暴立法供给的结构性缺陷
- (四)替代民事保护令功能的程序装置失灵
- 二 民事保护令入法的可行性
- (一)预防性功能:民事保护令的制度价值
- (二)民事保护令在我国的实践
- (三)民事保护令入法的初步尝试
- 三 我国民事保护令立法应当注意的问题
- (一)应当规定申请民事保护令的便民措施
- (二)应当扩大民事保护令的申请人范围
- (三)应当采用职权主义、不公开主义审理原则和特殊的审理程序
- (四)应当确立融人身安全和财产保护于一体的民事保护令内容
- (五)应当明确民事保护令的独立性,即可以不依赖于离婚、赡养、抚养、收养、继承等民事案件而独立存在
- (六)应当建立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各司其职的保护令执行制度
- (七)应当明确违反民事保护令的不利法律后果及其追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