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家庭暴力”在中国的“社会问题化”——殴妻现象合法性的确立与丧失机制分析
“家庭暴力”在中国的“社会问题化”——殴妻现象合法性的确立与丧失机制分析
报告字数:9107字
报告页数:12页
摘要:通过梳理殴妻现象的合法性从确立到丧失的机制,本文致力于描述“家庭暴力”在中国的“社会问题化”进程。简单说,中国社会的现代化体现为中国传统社会形态向西方现代社会形态的演变进程。本文认为孕于转变时的中西文化间解释张力,及各自形成的对于殴妻现象合法性的不同确证,乃是“家庭暴力”“社会问题化”的根源,具体表现为“家”“国”主体间的互动模式之差异。由此,上述进程,实是中西文化观念冲突和融合的一个缩影。
文章目录
- 一 研究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二 中国传统社会中殴妻现象合法性的确立
- (一)家庭为本的父权等级制社会结构
- (二)家庭内部:“打老婆”——父权制社会结构的再生产
- (三)“家”“国”之间:干预的非正当——“家事”和“国事”的等级性
- 三 西方现代社会中殴妻现象合法性的丧失
- (一)个人为本的现代西方民主制社会结构
- (二)家庭内部:亲密关系的变革和殴妻现象的“社会问题化”
- (三)公私之间:“公共暴力”对“家庭暴力”的干预
- 四 总结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