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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护令”之意义、瑕疵及完善建议
“人身保护令”之意义、瑕疵及完善建议
报告字数:6612字
报告页数:9页
摘要:文章阐述了“人身保护令”的意义、作用、瑕疵、障碍及完善对策,认为“人身保护令”对于社会稳定、营造有益于儿童成长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氛围;对家暴实施者的行为也可起到惩戒、预防作用,并对家暴受害者起保护、慰安作用。但也看到,“人身保护令”存在适用范围设计过窄、与需求失衡、执法主体分散、违法成本过低以及对受害者施救不及时等弊端。执行过程中,执行主体承受的任务过重,“人身保护令”的束缚力和防治家暴的需求不相适应,以及签发程序的烦琐,造成了“和尚多了没水喝”的尴尬状态。建议扩大“人身保护令”的适用范围;成立防治家庭暴力工作网络;立法授权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于家庭暴力案件具有管辖权、裁决权、执行权;对家庭暴力的概念内涵予以立法意义上的规范等。
文章目录
- 一 “人身保护令”之意义
- 1.利用法律手段干预家庭生活,是对“家暴”受害者司法救济的有益尝试
- 2.裁定内容的设计从现实危险到潜在威胁,周密全面,可避免受害人受到新的伤害
- 3.人身保护裁定制度的创立和执行为保护妇女儿童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 二 “人身保护令”之作用
- 三 “人身保护令”设计之瑕疵
- 1.“人身保护令”适用范围设计过窄,与需要采取司法救济措施的人群不成比例
- 2.在“人身保护令”实施中,执法主体分散,责任分担不明
- 3.对家暴实施者的惩治措施过少,惩罚力度不足,违法成本过低
- 四 “人身保护令”执行之障碍
- 1.“人身保护令”执行主体难以承受任务之重
- 2.“人身保护令”的约束力和防治家暴的需求不相适应
- 3.“人身保护令”执行的现实窘境
- 4.社会对家暴存在认识误区
- 五 完善“人身保护令”的建议
- 1.扩大“人身保护令”的适用范围
- 2.成立防治家庭暴力工作网络
- 3.立法授权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于家庭暴力案件具有管辖权、裁决权、执行权
- 4.对家庭暴力的概念内涵予以立法意义上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