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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
女童
报告字数:21347字
报告页数:26页
摘要:根据1989年通过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儿童权利公约》)的定义,女童指18岁以下所有女性。女童在身份上既是儿童又是女性,在大多数文化背景中,她们既因儿童阶段特有的生理与心理特征而处于弱小地位,又因性别不平等的社会文化结构受到压迫。与男童和成年女性相比,女童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行动纲领》(以下简称《行动纲领》)将女童作为12个关切领域之一,旨在扫清女童发展进程中的障碍,促进女童全面发展。1995年至今的20年中,中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为消除对女童的歧视做出了巨大努力,制定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女童发展的政策与措施。本章将通过对这些政策与措施的梳理,分析中国在女童议题上取得的进展与存在的不足,提出促进女童发展的政策建议。
文章目录
- 一 女童议题在国际上的进展
- (一)1995年前的女童议题
- (二)《行动纲领》及1995年后的女童议题
- 二 女童议题在中国的进展
- (一)中国保护女童的法律与政策
- (二)女童领域取得的进展
- 三 中国现有法律政策在女童发展上的不足
- (一)政策缺乏儿童视角,女童作为“儿童”的特殊性未被充分认识
- (二)儿童政策缺乏性别视角,女童作为“妇女”的弱势地位未受到重视
- (三)现有女童政策对女童内涵理解不够
- (四)对引起女童受歧视的社会文化干预不足,造成女童弱势地位的歧视性文化未根本改变
- (五)缺乏分性别、分年龄段、分民族、分城乡、分地区的统计掩盖了女童发展的难点
- (六)女童在社会生活中的参与被忽略
- (七)对社会变迁中女童面临的新问题与新挑战缺乏及时回应
- 四 保障女童发展的建议
- (一)着力改变不利于女童发展的性别歧视文化
- (二)完善女童保护领域的法律政策框架,促进女童充分享有各项权利
- (三)保障女童生存权的实现
- (四)保障女童受保护权的实现
- (五)保障女童发展权的实现
- (六)促进女童参与权的实现
- (七)细化分性别统计制度并加入年龄、民族、地区、城乡维度
- (八)建立问责制,监督女童各项权利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