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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法规综述
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法规综述
报告字数:30500字
报告页数:35页
摘要:为了推动新农村建设,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医疗事业的投入。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明确提出逐步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确定到2010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自此,新农合制度建设在神州大地拉开序幕。迄今为止,其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试点阶段(2002~2004年)、部署阶段(2005~2006年)、推广阶段(2007~2010年)、完善阶段(2011年至今)。本文将按照不同阶段的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将最近10年的法规文件进行归纳总结,分析新农合在制度建设与立法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政策与立法上的建议,希望能为农村医疗保障事业尽绵薄之力。
文章目录
- 一 中央、部委层面规定
- (一)试点阶段
- (二)部署阶段
- (三)推广阶段
- (四)完善阶段
- 二 省及以下层面规定
- (一)试点阶段
- (二)部署阶段
- (三)推广阶段
- (四)完善阶段
- 三 新农合政策法规的主要不足
- 1.大病定位不当,减轻农民看病负担的作用有限
- 2.主管、监管不分,理赔混杂无序
- 3.新农合信息系统不规范、不统一
- 4.制度设计缺陷,导致从富效应
- 5.与相关制度衔接存在问题
- 四 新农合政策与立法建议
- 1.加快新农合立法进程
- 2.实行医保城乡统筹
- 3.加强农村卫生服务建设
- 4.调整中央财政逆向补贴机制
- 5.提高统筹层次,加强基金管理
- 6.简化报销手续,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