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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新型农村信用合作组织试点与研究
平谷区新型农村信用合作组织试点与研究
报告字数:13442字
报告页数:13页
摘要:随着郊区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集体及农民对生产资金的需求日益显现,迫切性进一步增加。在现有农村金融体系中,由于农民缺少有效抵押物,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银行面对农村金融市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农村经济的高风险、低回报等特点,只愿在农村地区吸收存款,放贷的积极性却不高。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阻碍“三农”发展的重要原因。新型农村信用合作组织是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出现的、内生于农村经济并真正符合合作制原则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它建立在传统农业社会血缘、亲缘、地缘关系的“熟人社会”基础之上。由于当今农村社会的信息较为透明,农民之间关系密切、来往频繁,在发生各种经济行为时,农民往往会选择减少违约行为来维护自己良好的信誉记录,以避免被这个社会所排斥而影响到其个人的经济利益,因此,农村社会内部的信用体系较为稳定。农村信用合作组织正是建立在这种稳定的信用体系之上,它避免了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且管理成本低、不良贷款率低,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民的贷款需求。北京地区的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主要依托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本课题的初衷就是通过成立社区内的信用合作组织增加农村金融供给,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概况
- 一 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概念
- 二 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简介
- 三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分类
- 四 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意义
- 五 实例分析
- 第二节 平谷区挂甲峪村信用合作组织的试点情况
- 一 试点概况
- 二 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 三 试点结论
- 第三节 政策建议
- 一 准确定位农村信用合作组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 二 探索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资金互助制度
- 三 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外部监管
- 四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五 进一步完善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赋予农民真正的财产权
- 六 坚持合作制原则,宣传合作制理念
- 七 对接正规金融机构,提高内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