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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对家庭弱势成员权益保障的有效途径——兼谈我国家庭养老立法的不足

作者:赵江红

所属图书:婚姻家庭法前沿

图书作者:夏吟兰 龙翼飞 郭兵

出版时间:2010年11月

报告字数:4739字 报告页数:7页
摘要:社会弱势成员权益保障的最佳途径有两个:首先是家庭保障,它是最切实的、也是最有效的途径。其次是社会保障,它是弱势成员权益保障的最基本的、可信赖的和可依靠的途径。两者的关系是此消彼长的关系①。在目前我国社会中,两者还没有形成严丝合缝、有机衔接的体系。一方面,家庭保障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又具有局限性;另一方面,虽然政府极其重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但其不发达的现状无法回避,致使两种途径之间存有诸多“灰色地带”,对弱势成员权益保障不利。家庭保障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是两个不同学科领域的问题,要使二者发挥各自所长,特别是使家庭保障制度如何加以完善,其职能如何有效的发挥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文章目录
  • 一 引言
  • 二 家庭保障在我国的优势及其发挥
  •         (一)从生存和生活上讲,我国具有以家庭为单位,为家庭成员提供全面保障的传统
  •         (二)从观念意识方面看,在我国,家庭成员间的互助、互惠被认为是理所应当的
  •         (三)从法律层面看,在规范家庭成员行为时,对于传统制度下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关系,亲属法不会视而不见,相反,会在尊重家庭伦理性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规范,使法律规范和家庭伦理规范紧密结合起来
  • 三 我国家庭保障作用发挥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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