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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州县的“主奴集团”统治——透视“秦制”的根本特征
清代州县的“主奴集团”统治——透视“秦制”的根本特征
报告字数:15184字
报告页数:18页
摘要:本文“主奴集团”统治在清代州县制度运作中的若干主要表现进行剖析。在作者看来,秦以后的君主专制政治制度是“君”与“官”(以及“吏”)共同构成一个统治集团,来统治、盘剥“民”的制度。清代州县制度的运作过程,同样符合这一“主奴集团”统治的特性。在“主奴集团”结构的州县官府中,上下级行政人员的关系是一种具体个人之间的依附,由此,遵从“非法而合法”的“潜规则”、依靠私人间的情面与控制就成为了官府行政运作的基本机制。此外,本文还指出,清代州县财政实际上实行的是一种以州县官个人为责任人的“大包干”的制度,国家财政与州县官个人财产无从区分。
文章目录
- 一 引论
- 二 作为“主奴集团”的清代州县行政人员
- 三 以服从私人意志为纽带的行政机制
- 四 家产制的州县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