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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地方自治下的“绅权”膨胀
清末民初地方自治下的“绅权”膨胀
报告字数:11200字
报告页数:14页
摘要:本文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地方社会“绅权”膨胀这一社会现象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清代立国后,实行抑制“绅权”的政策,使地方社会士绅的社会职能主要在于倡导、办理各种地方公共事务,而无政治权力。咸同以后,在太平天国、近代实业救国运动以及清末地方自治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士绅势力在地方社会趋于活跃,清代前期“绅权”受抑的情况逐渐发生变化。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士绅通过结成公共权力网络而实现组织化,使得他们可以在一县范围通过系统的组织、机构和成文的法令、决议等来强制性地贯彻自己的意志。
文章目录
- 一 清前期的抑制“绅权”政策
- 二 地方自治与“绅权”的组织化
- 1.县议(事)会、参事会、城镇乡议(事)会、董事会、乡董(佐)
- 2.各县的教育、警务、实业和财务等四类局、所
- 3.县、区、乡保卫团等地方保卫机构
- 4.教育、警务、自治等各种形式的区乡行政机构
- 5.各地乡村长副、正佐等村治组织
- 6.农会、商会、教育会等社会自治团体
- 三 “自治”制度下“绅权”的膨胀
- 四 一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