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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新模式实践与探索——以安远、大余、会昌三县为例
2019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新模式实践与探索——以安远、大余、会昌三县为例
报告字数:6621字
报告页数:9页
摘要:作为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是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赣南苏区以安远、大余、会昌三县为代表,率先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模式的探索,大力推进“互联网+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不断创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模式,在“职能整合”“联合联动”“无缝衔接”上做文章,通过组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行使相对集中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建立畅通高效的联动机制,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顾此失彼”“各自为战”“时松时紧”的问题。
文章目录
- 一 赣南三县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模式方面的先行探索
- (一)安远县
- (二)大余县
- (三)会昌县
- 二 赣南三县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模式方面的主要经验
- (一)组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的问题
- (二)行使相对集中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有效解决了“顾此失彼”的问题
- (三)建立畅通高效的联动机制,有效解决了“各自为战”的问题
- (四)突出常态化巡查执法,有效解决了“时松时紧”的问题
- 三 对全省其他地区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政策启示
- (一)整合职能,集中执法
- (二)强化队伍,专业执法
- (三)完善机制,联动执法
- (四)借助手段,精准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