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核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北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与政策体系研究
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核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北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与政策体系研究
报告字数:12483字
报告页数:22页
摘要:北京郊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键,是要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核心,培育立体式复合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是有利于解决社会问题。集体经济组织具有综合性、合作性和社区性等特性,可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相互协调。二是先将土地由农户流转回村集体,再由村集体自主选择自营或对外流转,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三是从双层经营体制演化的不同类型比较角度观察,集体经济主导是农业产业组织演化的基本方向。四是村集体或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更有利于规避土地流转价格上涨。
文章目录
- 一 北京郊区农业经营模式的新特点新趋势
- (一)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亟待变革
- (二)不同经营类型的横向对比
- (三)郊区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演变的新特点新趋势
- 二 北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总体思路
- (一)指导思想
- (二)基本原则
- (三)主要目标
- (四)实施路径
- 三 北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对策建议
- (一)经营主体建议
- (二)土地制度建议
- (三)集体经济组织建议
- (四)人才培训建议
- (五)财政金融建议
- (六)服务体系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