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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背景下第三条道路的“结构二重性”解析
风险社会背景下第三条道路的“结构二重性”解析
报告字数:9385字
报告页数:11页
摘要:本文指出,吉登斯认为现代社会是一个充满了不可预知的“人为风险”社会,传统的社会民主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主张的福利制度不能处理好整体与个人在应对风险时孰轻孰重的问题,相应的福利制度也不能应对新的不可预知的“人为风险”。因此,他在“结构二重性”的基础上提出第三条道路,认为福利改革一方面要注重个体能动性,用无责任即无权利的原则来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应对风险;另一方面,也提倡建立社会投资型国家,发展福利主体多元化体系分担福利责任,同时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为行动者发挥能动性提供必要的规则和资源,使国家和个人在应对风险的过程中达到 “互构”的状态。
文章目录
- 一 风险与福利
- 二 结构二重性与第三条道路
- (一)无责任即无权利:促进行动者能动性的发挥
- (二)社会投资型国家:行动者能动性发挥的制度保障
- 三 对我国的启示
- (一)福利分配打破身份限制
- (二)增加人力资本的投资
- (三)发展福利主体多元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