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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是旧村改造的实施主体(2020)——大生庄村宅基地改革模式创新调查

作者:陈雪原 张华义 李尧

所属图书: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报告(20...

图书作者:陈雪原 李尧 孙梦洁

出版时间:2020年09月

报告字数:5680字 报告页数:9页
摘要:减量发展是当前推进首都转型发展的基本特征和根本要求。集体建设用地成为“瘦身健体”的重点。然而,依托低利率金融工具创新支撑的棚改或传统的房地产开发由于过高的补偿费用,均已放缓速度。维持以户为单位的自由对外出租方式又会导致私搭乱建等外部性成本剧增。为此,宅改的实质是通过改变旧村改造实施主体来创新实施模式,以降低补偿成本与社会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大兴区西红门镇大生庄村在依托镇级联营公司拆除工业大院(非宅)部分的基础上,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低成本地完成了宅地部分的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实现了社会成本内部化、交易成本节约化与产权社会化。
文章目录
  • 一 基本情况与问题
  • 二 任务与模式
  • 三 资金平衡机制:“集体主导,民办公助”
  • 四 村集体作为宅基地改革实施主体的原因剖析
  • 五 亟待破解的若干问题:路径调整与政策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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