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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的治理与互动:基于清末吐鲁番坎儿井民事纠纷的考察
基层社会的治理与互动:基于清末吐鲁番坎儿井民事纠纷的考察
报告字数:10458字
报告页数:12页
摘要:光绪三年(1877)清军收复吐鲁番后,大量坎儿井民事纠纷涌入公堂,吐鲁番同知将其委任地方首领进行调处,而这些民事纠纷的解决,将民众、地方首领、地方官联系在一起,形成了族群间、官民间的一种良性互动。吐鲁番的族群多元复杂,使该地民事纠纷的处理呈现出国家法和民间习惯法相结合的地方特色。这种治理方式是该区族群长期以来经济文化交往的结果,亦是清朝在新疆所推行的“因俗而治”治理理念的具体体现。
文章目录
- 一 基层民事纠纷案的处理途径
- 二 官与民互动的纽带
- 三 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的糅合
- 四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