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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设中的技术主义及其局限
司法建设中的技术主义及其局限
报告字数:2798字
报告页数:5页
摘要:近两年观察与研究中国司法的人有一个共同感受,国家对科技手段尤其是大数据与信息化手段在司法改革和司法建设中的应用空前强调。科技手段的充分运用,是中国近年来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又为司法改革和司法建设提供了最有利的条件和基础。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司法活动都在尽量使用科技手段,而且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笔者认为,中国公安机关与中国法院、检察院所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在许多方面都已经走在世界前列。
文章目录
- 一 现代科技手段对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发挥了巨大作用
- 二 大数据条件下的司法,应当更新观念,并适度调整证据规则
- 三 发展和使用科技手段,应当注意技术的局限性
- 四 发展和使用科技手段,应当注意法治和正当程序底线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