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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法构造
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法构造
报告字数:22895字
报告页数:24页
摘要:本文指出,建立所有权、承包权及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农地权利体系,既能承载“平均地权”的功能,又能实现农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兼顾了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和财产功能,为建立财产型的农地权利制度、发挥农地的融资功能提供了制度基础;通过认可权利用益物权,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制度设计完全可为用益物权体系所容纳,以设定经营权这一方式行使和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导致现行农地使用权流转方式类型的结构性整合、农地融资方式、农地使用权继承的结构性变动。
文章目录
- 一 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与农民农地权利的财产化
- 二 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使和实现方式
- 三 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法律结构
- 四 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体系效应
- (一)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与农地权利流转
- (二)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与农地权利抵押
- (三)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与农地权利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