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城市化与“入城”集体土地的归属
城市化与“入城”集体土地的归属
报告字数:22120字
报告页数:24页
摘要:本文指出,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容易引发“入城”后集体土地如何归属的宪法难题。本文认为,基于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体制对农民权益严重不利的事实和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则需要以人的市民化,尤其是农民的真正市民化为基础,来对《宪法》第10条第1款作出新的理解,即当某一个城市的公民(尤其是原来的农民)均得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权利时,该“入城”的集体土地才能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解释不仅可以避免修法,维护宪法权威,而且也有助于农民市民化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推进,合乎宪法上国家所有的内在要求和历史使命。
文章目录
- 一 城市化与宪法难题
- 二 城乡二元地权格局与地权平等
- 三 土地的不可移动性与区域公平
- 四 地权配置与国家属性
- 五 新型城镇化、市民化与宪法难题之化解
-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