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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少数民族就业权利保障
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少数民族就业权利保障
报告字数:20437字
报告页数:23页
摘要:保障少数民族就业权是实现少数民族公民劳动权和平等权等宪法基本权利的基础和前提。近年来,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采取了积极新增就业岗位、制定按比例就业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职业培训等措施,有效促进了少数民族就业。但是,少数民族就业权利保障仍然面临挑战,需要从制定促进少数民族转移就业的指导政策、提高南疆地区专门招录少数民族的岗位比例、增强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能力、发展民族地方职业教育和打造民族地方特色农牧业五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保障少数民族就业权利。
文章目录
- 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障少数民族就业权利的重要举措
- (一)积极新增城镇就业岗位
- (二)制定少数民族按比例就业政策
- (三)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
- (四)推动南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 (五)职业教育与培训融合发展促就业
- 二 西藏及四省藏区保障少数民族就业权利的重要举措
- (一)积极新增城镇就业岗位
- (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向少数民族倾斜
- (三)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
- (四)以品牌战略为重点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
- (五)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少数民族就业
- 三 保障少数民族就业权利存在的问题
- (一)少数民族有组织到内地转移就业的政策引导和对接不足
- (二)南疆专门招录少数民族的岗位比例大幅低于人口比例
- (三)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少数民族大学生仍面临就业难问题
- (四)新疆职业培训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师资不足的问题
- 四 进一步保障少数民族就业权利的思考
- (一)制定促进少数民族转移就业的专门性规划和指导办法
- (二)进一步提高南疆地区专门招录少数民族的岗位比例
- (三)提高民族地方教育质量,引导少数民族大学生内地就业
- (四)大力发展职业培训,增强少数民族就业竞争力
- (五)打造民族地方特色农牧业,提高农民就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