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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事业
社会保障事业
报告字数:8593字
报告页数:16页
摘要:吐鲁番市的社会保障事业,主要包括国家对烈军属、革命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的优待抚恤,社会救灾、救济,以及社会福利事业、职工劳动保险等。
1953年,吐鲁番县人民政府设置民政科,除负责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外,还包揽了包括婚姻、殡葬、建政、劳动、人事等民政事务。1979年,吐鲁番县先后设置劳动科和人事科,劳动、人事、工资等业务从民政部门分离出去。1985年,吐鲁番撤县改市后,各科改称局。
至1994年,吐鲁番市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机构,主要由市民政局、劳动局、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分别负责管理。民政局设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等部门,以及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全市的优抚、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事业、复退军人接收安置,以及支边青壮年的安置和自流来疆人员的收容遣返工作。劳动局设有工资福利、安全生产监督、劳动争议仲裁等部门,并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和劳动就业保险管理局,负责全市的劳动就业、劳保福利和社会劳动保险工作。人事局设退休干部管理科,负责办理干部退休安置事宜。组织部设老干部管理科,负责离休干部的安置和管理。各乡、镇都配备专职民政干部。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优抚
- 一、优抚工作
- 二、定期定量补助
- 三、群众优待
- 四、复退军人安置
- 五、拥军工作
- 第二节 救灾救济
- 一、救灾
- 二、救济
- 三、五保户供养
- 四、扶贫
- 第三节 残疾人事业
- 第四节 离退休干部的安置
- 一、离休干部的安置
- 二、退休干部的安置
- 第五节 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
- 一、劳动保护
- 二、劳动保险
- 第六节 支边青壮年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