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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我国文化法律体系的初步设想
重构我国文化法律体系的初步设想
报告字数:3341字
报告页数:6页
摘要: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但在文化法制建设领域进展比较缓慢,现有文化法律体系呈现空白多、层级低、质量差的特点。从法律渊源角度看,我们需要建构一个“一元两级多层次”的法律体系,即以宪法为核心,以权力机关立法和行政机关立法为两级,包含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行政规章以及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在内的多层次的法律体系。
文章目录
- 一 《文化立法纲要》的目标几乎落空
- 二 现有文化法律体系严重滞后
- 三 重构我国文化法律体系的初步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