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晚清民国初年政府对民间武器的管理
晚清民国初年政府对民间武器的管理
报告字数:23825字
报告页数:35页
摘要:为了应对武器的流失,晚清民国初年的各级政府,除了临时性的收缴措施外,主要的办法是制定一系列法规予以防范。首先,对军械加强管制,防止军械流入民间甚至落到反政府势力手中;其次,不断重申、强化对民团和私人枪械购置、保存、消耗、流动等环节的管理。但在近代中国分裂、动乱的环境下,政府对武器的管理并未能有效地防止武器的流散。本文从军警武器、民团枪械、民间私有枪支弹药等方面分别论述了晚清及民国初年各级政府管控民间武器的手段。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防范军警武器的流失
- 一 晚清对军械的管理
- 二 民国初年对军警枪械的管理
- 第二节 对民团枪械的管理
- 一 团械的请领手续
- 二 对团械的日常管理
- 第三节 对民间私有枪支弹药的管理
- 一 私人购买枪支的资格限制
- 二 对民间枪械烙印、编号、造册、点验
- 三 “枪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