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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妇女组织与大众媒介的互动:家庭暴力成为公共问题的过程

作者:卜卫 米晓琳

所属图书:中国妇女发展报告No.2(2007)

图书作者:王金玲 卜卫

出版时间:2007年12月

报告字数:11959字 报告页数:16页
摘要:基于性别的暴力是一个人权问题、妇女健康问题和发展问题。1993年,联合国在《消歧公约》中提供了第一个有关暴力的官方定义,即:“任何对妇女身体的、性的和心理的伤害,包括威胁、强制和剥夺自由的行为,无论发生在公共场所还是私人生活中,均属基于性别的暴力。”之所以认为是“基于性别”的暴力,是因为这些对妇女身体的、性的、心理的和经济的虐待,是与妇女的从属地位相联系的。但“私人生活中”的对妇女暴力的合法性渗透在许多文化信仰、文化规范和社会制度中,这导致了长期以来社会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的熟视无睹和默许。因此,打破这种沉默,并使之成为公共问题,就成为制止家庭暴力的首要问题。在中国特定情境中,大众媒介传播对改变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态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民间妇女组织和妇女活动家自然将大众媒介看做最重要的合作伙伴。本论文将描述中国民间妇女组织与大众媒介的互动如何使家庭暴力从个人隐私成为公共问题的过程。
文章目录
  • 一 民间妇女组织与大众媒介互动的背景
  •         1.与大众媒介合作的基础
  •         2.公私分界与家庭暴力报道
  • 二 家庭暴力成为公共问题的过程
  •         1.寻求合作阶段:家庭暴力问题公开化的过程(20世纪90年代初至1996年)
  •         2.与大众媒介互动阶段:家庭暴力问题公共化的过程(1996~2001年)
  •         3.建立替代性媒体阶段:通过传播赋权妇女的过程(2001年至今)
  • 三 小结:与媒介合作作为一种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