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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进——以太和县为个案
现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进——以太和县为个案
报告字数:17829字
报告页数:20页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太和县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三次巨大的变迁和起伏,70年代末,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农村土地由集体经营向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变迁,从而解决了长期以来报酬和劳动脱节的现象,实现了农民对于土地权利责的统一,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但是,其过多地关注了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调整,而未能深入地涉及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难以避免地在产权上存在不明晰、不规范等缺陷,表现为所有权主体“虚置”、使用权不稳、收益权受限、处置权残缺等,这直接侵犯了农民的财产权,导致农民经营土地的热情下降。
文章目录
- 一 太和县建国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
- (一)土地农民所有制阶段(1949—1956)
- (二)土地集体所有制阶段(1956—1980)
- (三)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阶段(1980年至今)
- 二 现阶段太和县农村土地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一)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虚置”
-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不稳
- (三)农村土地收益权受限
- (四)农村土地处置权残缺
- 三 太和县农村土地制度的合理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