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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1949年以后的村庄基础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
第二节 1949年以后的村庄基础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
报告字数:5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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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新中国成立以后直至改革开放前为止,国家强调的是阶级斗争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人民公社成立后,村庄的公共管理机构是生产大队,基本上没有进行村庄公共建设的意识,不可能进行公共建设和公益建设。但是一些宗族领头人和乡老依然关心着村庄的公共生活和公益事业。改革开放后,蒜岭大队(后来为村委会)开始积极引进侨资,对蒜岭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进行了全面的建设和改造。
文章目录
- 一 由村民推动海外捐资的公共事业建设
- 1.对公共建设无作为的生产大队
- 2.村民促成了蒜岭小学的重建
- 3.全镇第一个亮起电灯的村庄
- 4.武当别院的重建
- 二 侨资大力捐建基础设施与公益事业时期
- 1.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 2.在公益设施建设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