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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报告字数:21931字
报告页数:27页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此后,我国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重要着力点,以改革激发活力,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混合所有制作为一种国有企业资本的组织形式,并不是要改变国有企业的性质,也不是以否定公有制为目标,而是要通过其他资产的融入来经营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通过不同资本的结合,在市场机制下促使企业所有制进行调整,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允许非公有制经济涉足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公用事业等领域,不仅有利于推动国有企业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向战略投资者的角色发展,而且有利于拓展民间资本的发展空间,实现资本的优势互补、优化配置和优化组合。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2013年以来我国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主要进展及评价
- 一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概念
- 二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与意义
- 三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程与进展
- 第二节 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改革推进中的主要问题
- 一 地方推进“混改”经验不足
- 二 “混改”社会认知尚需统一
- 三 国企改革动力不足
- 四 产权多元化改革存在困难
- 五 预算软约束问题严重
- 六 国企改革缺乏系统设计
- 七 国有产权退出不够规范
- 八 国有资产后续管理乏力
- 第三节 进一步改革的主要方向、重点任务及政策建议
- 一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 二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