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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法治发展进程回顾——经验与教训
中国行政法治发展进程回顾——经验与教训
报告字数:18741字
报告页数:24页
摘要: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确立“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从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到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中国为选择和探索公权力的运作模式,选择和探索权与法的关系模式,整整花费了50年,付出了沉重和痛苦的代价,当然也获得了弥足珍贵的教训与经验。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取得了执政地位。党执政后,在如何行使公权力方面,有两条道路可以选择。第一条道路是,党和国家充分地、不受限制地运用手中掌握的公权力,凭借严密的计划和国家所有的资源,包括党所领导的人民,去实现党的预定目标:消灭剥削,消灭压迫,建设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强盛的中国。第二条道路是,依法治国,以法规范和控制党与国家的权力,以人为本,而不是为发展而发展,为强国而强国,一切公权力的行使均受法律的约束,均以人民的幸福和安康为依归。
文章目录
- 一 选择法治还是人治,我们徘徊犹豫过,但最终还是选择了人治
- 二 极端的人治导致了国家和人民的深重灾难,于是,我们开始反思:如何防止公权力滥用?
- 三 重建法制,从健全和完善法制出发,逐步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法制走向法治
- (一)恢复原有法制,解决行政领域无法可依的问题
- (二)制定“八二宪法”,确定行政法制的宗旨和发展方向
- (三)改革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
- (四)规范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健全行政立法制度
- (五)拓宽行政争议解决途径,完善行政解纷机制
- 四 建设责任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透明政府、为民和便民政府,“法治政府工程”全面启动和施工
- (一)确立依法行政原则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 (二)制定《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建设责任政府
- (三)制定《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建设有限政府和“三公”政府
- (四)制定《行政监察法》和《公务员法》,确立制约与激励机制,建设廉洁政府
- (五)确立信赖保护原则和以人为本原则,建设诚信政府和为民、便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