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研究数据库 >
西藏日喀则地区基本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水平五十年比较研究
西藏日喀则地区基本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水平五十年比较研究
报告字数:13925字
报告页数:28页
摘要: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基本医疗保障”,是指覆盖全部人口的医疗保险和针对特殊群体的医疗救助活动,不包括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基本医疗服务”,是指在医院进行的针对个人开展的有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活动,不包括重大、疑难病症的诊治和个性化的特殊医疗服务。西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是在自治区统一实施的医疗政策下开展的。西藏自治区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免费医疗制度,该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从1997年下半年开始,西藏自治区根据农牧区实际情况开展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提出了在免费医疗框架下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的设想。1998年,通过试点提出在全区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实施办法,并于1998年和1999年分别在江孜和林芝召开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现场会。此后,西藏自治区各级地方政府开始实施以农村合作医疗为模式的公共医疗服务。同时,以基层卫生三级网络建设为抓手(三级网络指县级、乡级、村级医疗机构)的国家卫生体制改革制度也在稳步实施,以此积极建设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战略目标。本章通过对艾玛乡医疗服务水平和农牧民目前享有的基本医疗保障调研,详细了解目前西藏自治区农牧民所享有的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农牧民的满意度以及有关农村合作医疗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或不足之处,同时也以1960年的调研为比照,进行相关内容的比较研究。
文章目录
- 第一节 既有研究回顾
- 第二节 南木林县乡医疗卫生发展历史概述
- 第三节 艾玛乡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现状
- (一)基本医疗保障发展历程
- (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现状
- 第四节 当前艾玛乡医疗服务水平
- (一)机构和人员
- (二)医疗设施设备
- (三)基本医疗服务
- 第五节 基本结论、问题及对策
- (一)在中央和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多年的努力下,西藏农牧区医疗制度健康运行,资金筹集额度及报销比例大幅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 (二)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医疗设施逐年改善
- (三)医疗服务水平有待逐步提高,特别是要加快提高乡(镇)、村级医疗服务水平
- (四)适当调整三级卫生网络构建中存在的模式化问题
- (五)在农牧民中加强健康知识和正确就医观念的宣传